噪音糾紛概述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噪音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尤其在城市中,噪音污染糾紛已經成為一個比較集中的問題,并呈增多趨勢。噪音指的是非自然固有的并且超出了一定限度的聲音。噪音污染的最大特點是感覺性公害,它影響人們的工作、學習和休息,危及人們的健康。
噪音糾紛的種類大致可分四類:
一是建筑施工噪音。建筑公司不分晝夜施工,攪拌機、打樁機等設備產生的強烈噪音,攪得周圍居民煩躁不安、心神不寧,嚴重影響正常的生活、休息。
二是生產經營性噪音。與居民住宅樓相臨的飯店、歌舞廳、夜總會整夜發(fā)出各種噪音,使得周圍居民不得入睡。工礦企業(yè)發(fā)出的噪音使得周圍養(yǎng)殖場內動植物減產或死亡。
三是住宅裝修噪音。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人們在入住前都要先裝修一番,裝修噪音主要源于對裝修材料的敲擊、切割、打磨等噪聲,以及對建筑結構進行改變過程中的敲擊、鉆孔等施工噪音。如果不控制好施工的時間,這些噪音對已入住的鄰居來說,無疑是一種干擾。
四是生活噪音。不按正常的生活規(guī)律,在午睡或半夜的時候大聲說話、開大功率的音響、行動時發(fā)出巨大聲響等,使鄰居和周圍居民不得休息!
相鄰噪音糾紛的調解處理原則
。ㄒ唬┮耘懦謹_為目的尋找解決方案。
噪音擾民糾紛嚴重地影響了居民的休息和生活,使噪音源不再發(fā)出噪音成為“受害者們”最為迫切的一個愿望。而對不同的噪音源應當采取不同的解決辦法。對于生產性噪音應該委托專業(yè)機構,采取科學的方法進行治理,如仍達不到合法標準的,應該考慮遷址。對于生活性噪音應該從宣傳精神文明著手,使得相臨各方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兼顧對方正常的生活。對于臨時性的施工噪音,則要求臨時施工者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時間施工,并兼顧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利用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教育和調處。
相鄰噪音糾紛大部分屬于“民間糾紛”,如住宅裝修噪音、生活噪音等。“民間糾紛”的解決主要靠民間協(xié)商、調解的途徑,應本著相互謙讓、相互諒解的精神來進行協(xié)商。在通過居民委員會、街道司法所等民間調解機構解決不了時,可以去尋求政府部門或司法機關來解決。民間調解機構、政府部門或司法機關在進行調處相鄰噪音糾紛時首先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確定是非,對違法侵權行為予以糾正,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調解,使得“民間糾紛”的處理既依法辦事,又合乎人情;蛘甙惭b福州隔音窗。
。ㄈ└鶕(jù)實際情況努力平衡利益。
很多相鄰噪音糾紛的產生有其歷史原因和社會經濟原因,比如工廠區(qū)與居民區(qū)混合,居民區(qū)開飲食店等等,在處理這類相鄰噪音糾紛時,既要維護被侵害者的利益,也要尊重歷史。在這些糾紛的調解過程中,如果一味地要求立刻停止噪音源發(fā)出噪聲,有時候是不現(xiàn)實的。對此,可以通過逐步治理和經濟補償相結合的方法,努力平衡各方的利益。
有關相鄰噪音糾紛的主要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jié)錄)
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國家保護環(huán)境防止污染的規(guī)定,污染環(huán)境造成他人損害的應該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節(jié)錄)
第五十八條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guī)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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